為支持小微企業更好地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
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指的是什么?企業如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吧!
小型微企業優惠政策要點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率5%)。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 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率5%)。
提醒1:小型微利企業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再執行分階段優惠政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與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稅負率(5%)和優惠期限(截止期2024年底)達成統一標準。
提醒2:2022年小型微利企業匯算清繳, 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稅負率為2.5%(新政從2023年開始執行),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稅負率5%。
熱點問題
Q:稅收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判斷標準是什么?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Q: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如何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現行企業所得稅實行法人稅制,企業應以法人為主體,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應當先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其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再依據各指標的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Q: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即可便捷享受優惠政策,無需其他手續。小型微利企業應準確填報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等基礎信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后,信息系統將利用相關數據,為小型微利企業智能預填優惠項目、自動計算減免稅額。
Q:上一納稅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條件的企業,今年預繳時如何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規定:“五、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相關政策標準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按照截至本期預繳申報所屬期末的累計情況,計算減免稅額。當年度此前期間如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在以后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抵減。
Q:預繳時享受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匯算清繳時發現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規定:“六、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享受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但在匯算清繳時發現不符合相關政策標準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同時需要注意?。。⌒⌒臀⒗髽I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當年度4月、 7月、 10月預繳申報時,若按相關政策標準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
下一個預繳申報期起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申報,一經調整,當年度內不再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