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產品即征即退是一項比較早的稅收優惠政策,依據財稅[2011]100號文件規定,可以享受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部分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但進項稅額抵扣正確與否會直接影響納稅人享受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最終結果。實務中存在較多軟件企業不能正確抵扣進項稅額,從而導致存在稅務風險。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享受即征即退的軟件產品范圍包括哪些?
依據財稅〔2011〕100號的規定,軟件產品,是指信息處理程序及相關文檔和數據。軟件產品包括計算機軟件產品、信息系統和嵌入式軟件產品。嵌入式軟件產品是指嵌入在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中并隨其一并銷售,構成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組成部分的軟件產品。申請軟件企業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必須是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的軟件產品,不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有哪些規定?
1.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單獨核算軟件產品的進項稅額。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比如水、電等共同消耗,難以直接劃分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并于第一次申請軟件產品即征即退時,將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分攤方式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對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
2.
對隨同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一并銷售嵌入式軟件產品,如果適用100號文規定
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確定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的,應當分別核算嵌入式軟件產品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別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退稅。對于嵌入式的軟件產品中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的銷售額按照以下順序確定:(1)按納稅人最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3)按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確定: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成本×(1+10%)。
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如何開具發票?
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應在發票上注明軟件產品名稱及版本號,且必須與
《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的相關內容一致;取得軟件產品銷售收入開具發票時,要求
軟件產品名稱要與《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申請審核表》上的名稱完全一致。
對隨同計算機網絡、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等一并銷售的軟件產品,應與計算機網絡、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等非軟件部分分開核算其銷售額、進項稅額,銷售時單獨開具軟件收入部分發票;對隨同計算機網絡、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等一并銷售的軟件產品,不能單獨開具軟件收入部分發票的,按嵌入式軟件產品計算增值稅退稅,在開具發票時按軟件產品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合計填列,同時發票備注欄注明包括與登記證書一致的軟件產品。銷售嵌入式軟件產品開具發票時,可在發票備注欄分別注明軟件、硬件部分的銷售額。
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后對外銷售,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
那么,如何計算即征即退稅額呢?
我們來看一個案例:甲軟件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某軟件的開發和銷售。2023年5月進項稅額合計為200萬元,當月不存在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當月銷售開發軟件收入共計7000萬元;銷售嵌入式軟件,取得銷售收入共計850萬元,其中硬件設備銷售額為550萬元;為滿足客戶升級需要,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銷售,共取得收入65萬元;對老客戶收取當年的維護費用55萬元。以上收入均為不含稅銷售收入,問當月銷售軟件應繳納增值稅金額以及能否申請即征即退增值稅。
銷售開發軟件銷項稅額為當期銷售軟件收入7000萬元*13%=910(萬元)
銷售嵌入式軟件銷項稅額為(當期嵌入式銷售收入850萬元-當期硬件銷售成本550萬元)*13%=39(萬元)
銷售改造產品銷項稅額為改造后取得收入65萬元*13%=8.45(萬元)
進項稅額分攤為2023年5月進項稅額200萬元*(銷售軟件產品收入7365萬/當月所有銷售收入7970萬)=184.82(萬元)
銷售軟件應繳納增值稅=銷售開發軟件銷項稅額910萬+銷售嵌入式軟件銷項稅額39萬+銷售改造產品銷項稅額8.45萬-進項稅額分攤184.82萬=772.63(萬元)
增值稅稅負=772.63/7365=10.49%高于3%,符合條件應享受即征即退的優惠;因此,可以申請即征即退的增值稅為:772.63萬-7365萬*3%=551.68(萬元)。
軟件企業申請即征即退需要哪些流程?
首先,需要辦理優惠政策資料報送及增值稅即征即退備案;其次,進行申報繳稅,軟件產品的增值稅應稅項目按照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欄進行填報。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按分攤后的金額分別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貨物及勞務”欄和“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欄進行填報,如果是嵌入式軟件產品還需遞交《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申請審核表》。
【總結】
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是降低企業稅負的重要措施之一。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運用該政策,降低稅負水平,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在享受政策的同時,也需要注意遵守稅法規定,誠信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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