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第1051號建議的答復
榕稅函〔2023〕57號
尊敬的施華明代表:
《關于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議》(第1051號)收悉。我單位答復如下:
一、關于充電平臺企業通過月底匯總發票方式實現私家車充電樁樁主個稅匯總代扣代繳權限的建議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規定,目前實行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的行業僅限于保險、證券經紀、信用卡和旅游等4個行業,且匯總代開的對象為未辦理稅務登記的自然人。私家車充電樁樁主暫不符合以上文件規定的實行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的行業范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靈活用工人員從平臺獲取的收入可能包括勞務報酬所得和經營所得兩大類。靈活用工人員在平臺上從事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等勞務取得的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由支付勞務報酬的單位或個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終了時并入綜合所得,按年計稅,稅款多退少補。靈活用工人員注冊成立個體工商戶、或者雖未注冊但在平臺從事生產、經營性質活動的,其取得的收入屬于“經營所得”應稅項目,“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由納稅人自行申報,按年計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二、關于稅務系統提供API接口支持,方便私家車充電樁樁主在線注冊為個體工商戶的建議
近年來,稅務部門協同市場監管部門先后推進“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和“多證合一”改革,通過加強數據信息共享,持續推進登記注冊便利化改革,優化完善審批流程和服務舉措。私家車充電樁樁主在市場監督部門完成個體工商戶登記后,稅務部門通過信息共享可以直接獲得市場主體登記信息,納稅人無需單獨辦理稅務登記,在后續辦理涉稅業務時補充完善相關涉稅信息即可。同時,私家車充電樁樁主可直接通過電子稅務局“新辦企業套餐”功能,即可非接觸式辦理包括登記信息確認、財務會計制度備案、發票申領等涉稅事項,實現“一網通辦”。
下一步,我局將會同市場監管部門繼續推進部門協作,不斷完善數據共享機制,提高數據共享質量,為企業提供更多便利服務。感謝您對稅收工作的關心、關注,也非常希望能繼續取得您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
2023年4月27日
對省十二屆政協五次會議第739號提案的答復函
陜稅函〔2022〕188號
陳高志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靈活就業平臺經濟,助推我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提案》(第739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國內及陜西平臺經濟迅速發展,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充分就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發揮了重要作用。陜西省稅務局從促進全省數字經濟發展出發,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監管和服務措施,支持省內平臺企業健康發展,努力為陜西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稅務力量。但在我省平臺經濟稅收管理中,仍存在涉稅信息共享不完善、征管難度較大等問題。為此,您從完善征收方式、征收對象等方面提出的建議,契合目前稅收服務平臺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們對此進行了認真研究。
一是關于稅收征收方式多樣化。稅款征收方式包括:查賬征收、核定征收、代扣代繳或者代收代繳征收、委托代征等,稅收法律法規對納稅人采用何種征收方式有明確、具體的適用規定,由主管稅務機關依法依規確定。就靈活用工平臺來說,平臺上就業的自然人或者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一般適用查賬征收方式,符合條件的可適用核定征收、代扣代繳或者代收代繳等方式。目前,對靈活用工平臺上的納稅人是否適用委托代征方式,稅務總局正在進行深入研究,還沒有明確規定。
二是關于征收對象多樣化。《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有明確規定。其中第十條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因此,平臺上注冊的納稅人具體選擇何種市場主體類型,由納稅人根據自身涉稅行為,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要求辦理注冊登記,稅務部門將依法開展稅收征收管理和服務。
近年來,我省稅務部門圍繞促進全省數字經濟發展,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監管和服務措施,支持省內平臺企業健康發展,努力為陜西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稅務力量。一是提供便利。認真研究稅務總局最新規定要求,在履行必要審批程序基礎上,向符合條件的靈活用工平臺企業提供信息化支撐,為其開展各項涉稅業務提供便利,促進日常經營活動。
二是強化服務。開辟專門窗口,為平臺企業辦理業務提供便利;組織省市局政策專家和業務骨干上門進行政策輔導,為平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三是防范風險。緊盯少數平臺企業涉稅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靈活用工平臺摸底調查和風險排查,對存在涉稅違法行為的,予以依法處理,維護好平臺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
最后,衷心感謝您一直以來對稅收工作的關注與支持,并希望您能繼續關注支持陜西稅收工作發展。您今后如果還有對稅收工作的意見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2022年8月5日
【兩地稅局回復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靈活用工等問題】由新零工靈活用工平臺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