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前,創業者,基本都是“先干為敬”。敢為天下先,叫創業精神。但隨著“金四”成為熱詞,創業時,就不得不考慮一下稅務問題。事實是,對絕大部分創業者而言,知道了有“稅務”這事,但又不知從哪里入手。當你要動手開干了,首先需要解決的是“營業執照”,問題馬上來了:公司還是個體戶?無論是公司還是個體戶,都可以開展絕大部分業務,在經營范圍上,對個體戶基本沒有特別的限制。而你想知道的是,不同選擇,會對以后的發展產生怎樣的影響?這樣,你就能輕松做出選擇了。我想告訴你的是,這里并沒有確定的答案,到底哪個更好,這取決于業務的經營環境和你對于這份事業未來的期待。具體而言,主要考慮以下四個方面。
合作
所有業務都會面臨上下游合作,如果你的上游供應或者下游合作商業或客戶,只要有一方不接受個體戶,認為個體戶沒有“信用”,這生意就沒法做了。你,只能注冊公司。
規模
個體戶適合小規模,小生意;公司則可以做大。全世界500強都是(股份)公司,沒有個體戶、也沒有合伙企業。這個主要是背后的法律和產權制度決定的,你可以理解為個體戶和公司是兩個不同物種,一個長不大(螞蟻),一個能長大(大象)。關于個體戶能做多大規模,這里破除一個誤解:500萬。很多人認為,如果年收入超過500萬了,就不能是個體戶了。這是一個誤解。這個500萬來自增值稅政策,即“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連續12個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按規定,超過500萬上述標準的,需要變更為一般納稅人。確實,絕大部分個體戶為小規模納稅人,而事實上,個體戶同樣可以申請為一般納稅人。500萬不是天花板,是否具備規范的財稅管理,才是天花板。1000萬,照樣可以是個體戶。只是真做大了,你定會受到第一條“合作”的制約。
融資
創業=融資。很多人是這么想的,希望通過一份商業計劃書(BP),就能得到資本大佬的垂青,“10分鐘,2000萬刀”。那么,你需要一家公司。個體戶經營,錢只能是你自己出,沒有“股權”,股權只屬于公司。在實務中,我也有碰到“個體戶合伙”的,老板出八成錢,合伙人出兩成錢。從創業者角度,這個確實也是融資。但由于個體戶在產權上完全屬于“老板”的,因此相應存在兩個問題:一是這種模式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合伙企業,只是你們之間的“合伙經營協議”,非常容易出現糾紛;二是這種模式下,如何給合伙人“分紅”,在財稅處理上非常麻煩,要么是稅負過高,要么是選擇“逃稅”,風險很大。如果你的創業項目資金需求不大,自己能搞定,個體戶就沒問題。經營過程的資金進出通過個體對公司賬戶,也可以向銀行申請經營貸款,能解決少量資金缺口。
稅務
在稅務上,主要考慮三大稅種: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其中增值稅是沒有區別的,公司和個體戶一樣。這里也存在一個誤解。公司不開票也要繳稅,而個體戶按開票金額繳稅。這個認識是100%錯誤的。無論是公司還是個體戶,無論是否開票,同樣需要繳稅。不然,只需要用個體戶經營,然后不開票,稅就不用繳了,這個也太隨意了。因此,公司與個體戶稅負差異重點在于所得稅。我們這里做一個假設,你的創業項目年利潤200萬,下面比較一下公司和個體戶在稅負上的差異。公司:企業所得稅5%(優惠政策實施至2027年底),即10萬;稅后利潤190萬全部分紅,個人所得稅20%,即38萬。總稅負率24%。個體戶: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按經營所得5%-35%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200萬利潤對應稅率為35%,2027年底前減半,即(200*35%-6.55)/2=35萬。總稅負率17.5%。很明顯,個體戶稅負比公司低。且個體戶在殘保金、員工社保方面也更具優勢(參看:[一波優惠延期,最香的還是個體工商戶])。200萬凈利潤,相應的營業規模可以做很大了。假設凈利潤率為20%,營收為1000萬。對于個人,這生意,不小了。
最后的話
以上四個方面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關聯和影響著的。作為一名創業者,你真正需要想明白的是,你在追求什么?如果只是做點生意賺點錢,“比打工強”,那個體戶是不錯的選擇。
如果你想“改變世界”,你不僅需要一家公司,還需要一個愿景。
【創業,公司還是個體戶?】出自新零工靈活用工平臺,轉載請注明出處,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