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3年4月27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一起來看一下。
Q1:今年將采取哪些具體舉措來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A:一是激勵企業吸納。
企業是畢業生就業的主渠道。我們將延續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政策對象由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擴展到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畢業生和登記失業青年,享受主體由中小微企業擴展到各類企業。同時,將延續實施國有企業一次性增人增資政策,支持國有企業擴大招聘規模。
二是支持基層就業。
基層是畢業生建功立業的廣闊舞臺。我們將積極拓寬基層就業空間,穩定“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招募規模,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工作。同時,對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高定工資等支持政策。
三是穩定公共崗位。
公共部門崗位為畢業生就業提供了重要支持。公共部門要帶頭履行社會責任,積極挖掘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崗位存量,加大補員力度,穩定招錄、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合理確定招錄、招聘時間。
四是促進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畢業生是創業創新的有生力量。我們將支持畢業生等群體創業,從事創意經濟、個性化定制化文化業態等特色經營。對創業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簡化擔保手續,對符合條件的落實免除反擔保的要求。同時,對靈活就業畢業生,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措施,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并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支持,
提高靈活就業保障水平。
五是擴大見習規模。
就業見習是增強畢業生實踐經驗的重要手段。我們將實施2023年百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重點開發一批科研類、技能類、管理類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崗位。對吸納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近期,我們還啟動了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推進計劃,推出了十項具體行動,集中力量挖掘就業崗位資源、做實做細就業服務、做好困難托底幫扶、強化就業觀念引導。
Q2:有哪些擴崗激勵措施來更大程度調動企業用人的積極性?
A:這次穩就業文件又作出了專門安排,要求打出“降、貸、返、補、提”等政策組合拳,傾斜支持吸納就業多的行業企業,更好激發企業活力,穩定就業存量、擴大就業增量。
降,就是將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實施至2024年底,助力企業降低用工成本、更多吸納就業,預計年均減負約1800億元。
貸,就是用好創業擔保貸款、穩崗擴崗貸款,解決企業融資需求。對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業,可發放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吸納就業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支持金融機構優化審批流程,合理確定額度,增加信用貸等支持,開展穩崗擴崗服務和貸款業務。
返,就是繼續對不裁員和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不超過30%返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底。
補,就是加大各項就業補貼政策落實力度。對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脫貧人口、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其中,對企業吸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青年、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到2023年底。
提,就是支持企業開展職業培訓,提升員工技能。對企業新錄用符合條件人員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到2023年底。
Q3:在加大職業技能培訓的支持力度、破解結構性就業矛盾方面有哪些舉措?
A:一是健全制度體系。
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適應就業創業和人才成長需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充分利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資金,全年計劃組織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500萬人次以上。
二是聚焦重點群體。
進一步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以及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以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為主要形式,開展滿足不同就業形態個性化需求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勞動者求職擇業能力、穩定就業能力、轉崗轉業能力、成功創業能力。
三是發揮聚合效應。
構建多主體職業技能培訓供給格局,有效激發行業企業、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各類培訓載體積極性,努力提高培訓質量,擴大培訓規模。
四是堅持需求導向。
適應數字中國、健康中國、制造強國建設需要,深入實施制造業技能根基工程和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計劃,加大先進制造業和托育、護理、家政等領域高素質技能人才培養。緊跟數字經濟等新業態發展,加快新職業標準開發,推進新職業培訓,
促進更多勞動者在新職業領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
五是融通培訓就業鏈條。
堅持就業導向,通過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加強勞動者培訓前就業意向和培訓需求摸底、培訓中培訓工種和就業崗位對接匹配、培訓后崗位推薦和就業跟蹤幫扶,構建“培訓+就業”全鏈服務體系,實現勞動者參加培訓好就業、就好業的目標。
六是強化技能引導。
運用多種方式做好優秀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技能成才先進事跡報告會、媒體見面會等系列宣傳活動,線上線下同向發力,講好技能故事、展示技能魅力,引導勞動者特別是青年一代堅定技能就業,走好技能成才、技能報國之路。
Q4:對困難人員有哪些就業幫扶舉措?
A:一是注重精準識別。
困難人員主要指因大齡、身有殘疾、享受低保、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以及失去土地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我們將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及時將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等人員納入援助范圍,堅持“大數據+鐵腳板”,加強部門信息比對,組織聯系對接和情況摸底,建立實名制幫扶臺賬,實施動態更新,實現人員底數清、就業狀態清、技能水平清、服務需求清。
二是注重精準服務。
堅持日常援助與集中援助相結合。日常援助方面,落實“一人一檔一策”幫扶措施,優先推薦低門檻、有保障的愛心崗位,實施個性化幫扶和跟蹤幫扶。集中援助方面,在元旦、春節以及國家助殘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集中組織專場招聘、定向推送就業崗位,全力幫扶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三是注重政策扶持。
對困難人員就業創業給予全方位支持。運用稅收優惠、吸納就業補貼和社保補貼等政策,鼓勵廣大用人單位吸納困難人員就業;運用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支持困難人員自主創業;
運用社保補貼政策,加大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的保障水平。同時,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合理統籌公益性崗位給予安置,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就業。
四是注重生活保障。
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及時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醫療保險費等待遇發放;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切實保障困難人員基本生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兩會”精神,落實國務院2023年重點工作分工要求,
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激發活力擴大就業容量
(一)加大對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擴崗政策支持。
及時梳理本地區帶動就業能力強、涉及國計民生和生產保供的企業清單,配備就業服務專員,建立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聯動機制。對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的,在符合發放條件的前提下,運用“直補快辦”等模式,一攬子兌現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支持各地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前提下出臺地方性政策,為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企業擴大崗位供給提供有力支撐。
(二)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穩崗擴崗服務和貸款業務。
鼓勵金融機構面向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支持其穩崗擴崗。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增加信用貸等支持,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續貸支持。
(三)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
聚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創業需求,支持其創辦投資少、風險小的創業項目,從事創意經濟、個性化定制化文化業態等特色經營。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簡化擔保手續,對符合條件的落實免除反擔保要求,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和呆賬核銷機制。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加大技能培訓支持力度。
適應數字中國、健康中國、制造強國等建設和本地區產業發展需求,積極推動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大規模開展重點行業、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技能培訓。充分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資金開展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支持。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五)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不超過3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實施此項政策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拓寬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七)鼓勵引導基層就業。
穩定“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2023年招募規模。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繼續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工作。對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支持,對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
(八)支持國有企業擴大招聘規模。
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
(九)穩定機關事業單位崗位規模。
挖掘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存量,統籌自然減員,加大補員力度,穩定招錄、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合理確定招錄、招聘時間。
(十)實施2023年百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
廣泛動員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募集不少于100萬個青年見習崗位,對吸納就業見習人員的給予見習補貼,用于支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各地可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強化幫扶兜牢民生底線
(十一)加強困難人員就業幫扶。
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及時將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等人員納入援助范圍。制定個性化援助方案,優先推薦低門檻、有保障的愛心崗位,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合理統籌公益性崗位安置,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就業。
(十二)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和失業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足額發放物價補貼。
四、加強組織實施
(十三)細化實化政策。
各地要結合實際,細化實化本通知明確的各項政策措施,加速釋放政策紅利。同步梳理前期本地出臺的階段性穩就業政策,明確優化調整意見,落實好各項常態化就業政策,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惠企利民,為就業大局總體穩定提供有力保障。政策實施中的重要問題和經驗做法,及時報有關主管部門。
(十四)優化經辦服務。
各地要持續優化經辦流程,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編制好各項政策資金審核發放流程和辦事指南。加快推進網上辦理,加強大數據比對識別,推動更多政策直達快享,提升就業政策獲得感和滿意度。提高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對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企業同等享受就業補貼政策。規范資金管理使用,嚴格履行程序規定,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資金安全運行。
(十五)強化宣傳解讀。
各地要加強就業政策宣傳,及時更新發布本地區就業創業政策清單,分類梳理面向高校畢業生、困難人員等不同群體和經營主體的政策舉措,廣泛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村)。創新政策宣傳方式,及時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穩定各方預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國務院辦公廳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