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靈活用工服務市場中,靈活用工的個人,也就是行業里常說的C端,該交哪些稅?靈活用工服務平臺按什么標準交稅?所有的服務機構交稅比例都是統一的嗎?
關于這些疑問,新零工今天就展開講講。
一、靈活用工個人到底該交哪些稅呢?
這取決于靈活用工個人的服務從稅務角度怎么認定,靈活用工的服務可以是多樣的。
舉幾個子,做短視頻拍攝剪輯的,基本都是按項目接活,和購買方也沒有明確的勞動合同關系。這些人取得收入,在稅務上
應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再舉個例子,網絡上公眾號的寫手,不屬于這個平臺的專職員工。這些個人發表作品取得的收入,在稅務上
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再再舉個例子,自雇做技術開發的,承接開發一個小程序的項目,一個月做完,買方滿意付了項目款。這個收入,在稅務上
應按“生產經營”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至于增值稅,目前征管上,如果沒有代開發票的需求,并未強制對個人征收增值稅。)
從以上示例可以看出,靈活用工的個人納稅的方式與提供的服務內容和服務交付的方式都是有關聯的,不是完全一樣的。
二、靈活用工服務平臺按什么標準交稅?
目前市面上的靈活用工平臺,主張的是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合作關系,同時強調企業付款的依據是“成果”而非“過程”,個人有生產經營的形態甚至有些是有經營成本投入的等等。說這些,無非就是強調要
按“生產經營”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那么,靈活用工平臺在為個人代收代付稅金的時候是按什么標準交的呢?
代收代付往往連帶著代開票的服務,所以一般會包含生產經營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增值稅附加,個別的會涉及到繳納印花稅。
三、服務機構的交稅比例都是統一的嗎?
這里講的交稅比例是指個人所得稅部分,因為增值稅和附加在納稅標準上沒什么區別。個稅的差異在客戶看來是服務機構的不同導致的,而實際上是屬地、也就是常說的落地地區不同造成的。
現在比較統一的口徑是,核定應稅所得率10%后按5%-35%的累進稅率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
那實際情況呢,也確實有一部分地區按這個標準在執行,但不是全部。還有一部分按恒定稅率去征收個人經營所得稅的。比如,根據小編的了解,最低的有恒定0.5%,最高的有恒定2%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