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用工有哪些形態?
由于當下市場主體對勞動力要素配置有不同需求,用工形式日益呈現多元化趨勢。靈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勞動用工以外的四種形態: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為代表的時間上的靈活;以勞務派遣為代表的雇傭形式上的靈活;以業務外包為代表的服務形態上的靈活;以平臺型用工為代表的就業形式上的靈活。
1、
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靈活用工中一種,非全日制用工指的就是被雇傭員工按小時計酬,每
天工作不超過
4小時、每
周累計不超過
24小時的一種用工形式
2、
勞務派遣。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由勞務派遣公司根據用人企業的要求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將勞動者派遣至用工企業,
勞務派遣公司與
勞務派遣工之間是基于勞動合同而形成的
雇傭關系。
3、
勞務外包。勞務外包是指企業與外包主體(可以是個人)簽訂承包協議,將一部分工作外包給承包主體完成,
企業不參與實際工作的管理,承包員工其
工作組織形式和
工作時間安排由
勞務承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企業主要負責接收工作成果并支付相應費用的用工形式。
4、
平臺型用工。其實是由短期的勞務用工轉變而來,主要是數字化時代新型企業靈活用工的模式,過去的短期勞務用工得益于數字化平臺的網絡效應和雙邊效應,得以進一步發展成為現在的平臺性用工,高燈科技旗下數字化交易合規服務平臺,致力于用科技助力弱勢靈工健康發展。平臺通過智能任務匹配、任務過程管理、企業及勞動者信用體系建設、勞動者成長計劃、金融服務、福利保障、技能培訓等于一體的全鏈條人企商業互聯服務,幫助解決企業和靈工群體之間的各種問題。
多元化的靈活用工不但可以在企業內部活躍勞動要素,更能達到提效降本的目的,給用工企業帶來了諸多利好。但企業也應當注意,使用靈活用工模式時,要在立足用工需求的基礎上,掌握法律政策規定、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避免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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