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靈活行業的不斷深入發展,越來越多企業進入靈活用工市場,各類用工場景涌入,那么出去像市場推廣、保安、保潔等這些常見的用工場景可以準入,通過靈活用工平臺發放外,很多企業對應直播這類用工場景是否也適合通過靈活用工平臺發放存在疑問,那么新零工小編針對這塊來給大家進行詳細解答
政策依據
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市十三屆政協四次會議第4027號提案辦理情況答復的函(廈稅函【2020】124號)
對于個人取得經營所得,有兩種個人所得稅征稅方式。一種是據實征收,另一種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經濟實體在生產經營中,由于各種原因,收入與成本費用難以準確核算、難以取得相關票據的情形。核定征收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取得的所得是經營所得。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經營所得的定義,包括了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以及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等。網紅直播、微商涉及的影視、演出、表演、廣告、經紀服務等項目,屬于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列明的勞務報酬的項目,個人從事以上項目,應當按照勞務報酬征收個人所得稅。網紅直播、微商通過網絡平臺直接銷售貨物,則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中列明的勞務報酬項目,我局根據其業務實質,符合存在合理的成本費用、有雇工等條件,判斷其為“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可按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進行管理,在滿足核定征收的其他條件時,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率進行個人所得稅征收。
其他衍生相關用工場景
主播、博主或者內容創作者來做宣傳、制作短視頻、寫軟文推廣、廣告宣傳是可以
采用靈活用工模式,(抖音、今日頭條、b站、小紅書、公眾號等等這些用工場景都是可以通過
靈活用工平臺發放的
參考判例
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網絡主播黃薇(網名:薇婭)涉嫌偷逃稅問題進行了查處,黃薇的違法事實有哪些?
2019年至2020年期間,黃薇通過隱匿其從直播平臺取得的傭金收入虛假申報偷逃稅款;通過設立上海蔚賀企業管理咨詢中心、上海獨蘇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等多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虛構業務,將其個人從事直播帶貨取得的傭金、坑位費等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企業經營所得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收入,未依法申報納稅。
最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只能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合法合規操作,不要不踩法律紅線,那么法律也會保護個人作為公民理應享受的相關權益。不管是使用哪種方式,從事哪個行業,合法合規納稅都是每個公民的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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