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代征需求來源于自由職業者群體,依托互聯網經濟的發展,電子商務、網絡約車、網絡送餐、快遞物流等經濟領域蓬勃發展,靈活用工模式也越來越普遍,但企業和靈活就業者在進行業務合作時,經常面臨著索取發票困難、用工成本高、四流不合一等困難。在此業態下,催生了靈活用工平臺幫助企業完成這一難題。
一、靈活用工委托代征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明確了地方稅務機關可以“委托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征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并發給委托代征證書”
《委托代征管理辦法》第五條,明確了“稅務機關確定的代征人,應當與納稅人有下列關系之一:(二)與納稅人有經濟往來關系”,第十條,明確了“稅務機關應當與代征人簽訂《委托代征
協議書》,明確委托代征相關事宜”
《地方國家稅務局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附征率的公告》給出了稅費自主調節的依據
二、靈活用工平臺代征運作模式
靈活用工平臺核心就是解決金稅四期要求的業務流、合同流、資金流、發票流的合一性與合規化。但本質依舊是將個人視作個體戶,通過委托代征、個人臨時性經營性所得登記等形式,以核定征收和個體戶經營所得納稅取代個稅申報的一種節稅方式。
具體操作流程說明:
1.平臺與企業簽訂相關協議,通過靈活用工平臺進行資金的結算
2、個人與結算平臺簽訂用工協議;
3、企業通過平臺對自由職業者發放經營所得
4、平臺依據稅收洼地政策,個稅按照0%~1.5%核定征收;
5、自由職業者通過平臺獲得合理合法的稅后所得以及稅務局開具的個人完稅證明
6、企業通過平臺向申請開具6%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發送(或郵寄)到企業
新零工溫馨提示:是否有委托代征資質證書是檢驗靈活用工平臺的資質的標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