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統計局首次對零工經濟、零工經濟從業者、零工經濟網絡平臺企業進行了官方釋義和解讀,并對零工經濟網絡平臺企業、零工經濟從業者的判別標準進行了界定。
零工經濟的定義。零工經濟是指以互聯網或移動網絡平臺作為供需匹配載體,以獨立的、非固定的從業人員作為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以靈活的工作方式和碎片化的工作內容作為主要特征的一系列經濟活動。
零工經濟從業者的定義。零工經濟從業者是指通過互聯網或移動網絡平臺獲取工作機會,與網絡平臺、外包企業或需求方不存在全職勞動關系,以自由的工作時間、靈活的工作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務從而獲得勞動報酬的從業人員,主要包括直接或間接從網絡平臺獲得短期、靈活工作的勞動者。一般情況下,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對工作時間和工作量存在較強約束,特別是約定從業者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其他工作或者從其他網絡平臺接單,此類從業者一般應認定為全職工作人員(非零工經濟從業者)。
零工經濟網絡平臺企業的定義。零工經濟網絡平臺企業是指實際控制并運營有網絡業務平臺,通過或部分通過零工經濟從業者承接網絡平臺的任務和訂單,從而獲取經濟利益的企業。
判斷是否屬于零工經濟網絡平臺企業。應將零工經濟和零工經濟從業者兩個概念結合起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四種可能的情形:一是,經營有網絡業務平臺,存在未簽訂勞動或勞務合同的工作任務承接人員;二是,經營有網絡業務平臺,存在簽訂靈活、自由用工合同的工作任務承接人員,此項針對的主要是簽訂長期性靈活、自由用工合同的任務承接人員;三是,經營有網絡業務平臺,存在簽訂短期、臨時用工合同的工作任務承接人員,此項針對的主要是簽訂短期性靈活、自由用工合同的任務承接人員;四是,經營有網絡業務平臺,存在按具體項目和任務簽訂用工合同的工作任務承接人員。
判斷零工經濟網絡平臺企業的例外情形:對于經營有網絡業務平臺,但其全部接單人員與該平臺簽訂了具有全職工作性質的勞動或勞務合同,或者將網絡訂單業務外包給其他企業,其全部接單人員與外包企業簽訂了具有全職工作性質的勞動或勞務合同,此兩種情況下該平臺企業的接單人員不屬于零工經濟從業者,即該平臺企業不屬于零工經濟網絡平臺企業。
【什么是零工經濟?】出自新零工靈活用平臺,轉載請注明出處,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