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指企業為實現利潤最大化和稅負最低化,研究各國稅收法律之間的差異,策劃個人或集團內部財務節稅計劃,以規避納稅。避稅雖然違反了稅收立法意圖,有悖于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但避稅并不違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稅之說。
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人員稱,跨國公司每年“避稅”達幾百億元。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國內經營與國際慣例的接軌,避稅現象將越來越普遍。我們常見的稅收優惠政策有
稅收扶持、核定征收、自然人代開。其實,除了這三種常見的避稅方法之外,“靈活用工”也是老板們最常采用的一種避稅方式。
尤其當前經濟下行時代,“靈活用工”的形式越來越多地被用工單位選擇。對于企業而言,“靈活用工”的最大好處是,企業與員工之間無須簽訂約束力較高的勞動合同,相比正式工,“靈活用工”企業不需要繳納正式工的五險一金,支出名目也不是以人力薪資支出,而是滿足某一業務需求的賬單。
這一操作帶來的最直接影響,就是稅率的降低和納稅額的減少。
案例分析
北京某物流企業,曾經在每月的公司支出上,人工費用占了很大的比重。這包括:員工工資、社保、個稅、勞務費等。而在疫情期間,因為疫情原因,即使員工并未復工,但是社保支出仍然成了企業當前面臨的難關。
而現在,公司的劉總臉上卻喜笑顏開,為什么?這時劉總給我們算了一筆賬:
曾經公司人員支出:工資70萬,社保支出12萬,個稅每月支出3萬
合計人工成本支出:85萬
而從傳統的雇傭模式轉換成合作模式后,項目結束,個人委托代征稅機構開具發票
交給企業,同樣是70萬的項目,企業支出的成本如下:
人工支出:項目合作成本——70萬
對比:稅前:85萬,稅后70萬
節省:85-70=15萬
另外,因為公司是一般納稅人,70萬的發票有4萬左右的進項稅額(6%),抵扣增值稅4萬,合計節稅:15+4=19萬。
只是簡單的轉換了新的用工模式,公司每月就節省了19萬,一年節省200多萬,不得不說,企業不僅僅要會掙錢,省錢也是一種掙錢方式,尤其是競爭力更激烈的環境下,企業也需要不斷地做出改革,更加“靈活”的企業才更具有韌性與競爭力。毋庸置疑,靈活用工必將成為我國未來的用工新趨勢。
【節稅小技巧,靈活用工平臺輕松解決企業成本窘境】出自新零工靈活用工平臺,轉載請注明出處,感謝!